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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来源: 高台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12-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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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技术要求,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116.47公顷,主要分布在新坝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矢量范围请到县水务局查询。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划定目的是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严禁违法违规开垦。

三、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四、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以下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配套道路建设、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还林(草)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反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高台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高台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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